分管社会组织管理与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、区划地名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(城乡社区建设办公室)、机关党委(人事科、离退休干部科)、市慈善会、工会;牵头负责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、人才、精神文明和意识形态(网络意识形态)、乡村振兴、统一战线、文明创建、“五社”联动、社会信用、优化营商环境、福利彩票等工作;联系通山县民政局。
黄志敏,男,汉族,1975年2月出生,湖北武汉人,1995年12月参加工作,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,现任咸宁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。
该同志的主要经历:
1998.04-2000.01 ?嘉鱼县陆溪镇办公室副主任、农业办副主任、宣传干事(其间:1995.04-1998.06在湖北大学汉语言专业在职大学学习);
2000.01-2004.03 ?嘉鱼县陆溪镇副镇长;
2004.03-2006.08 ?嘉鱼县陆溪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,2005.12兼团委书记、经济发展办副主任;
2006.08-2009.09 ?嘉鱼县陆溪镇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(其间:2006.10-11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班,2007.03-06市委党校新农村建设培训班);
2009.09-2017.07 ?咸宁市人防办党组成员、副主任(其间:2010.01-12挂任市信访局副局长,2010.03-05市委党校县级培训班,2011.09-2014.07省委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,2012.01-12挂任省人防办秘书处副处长);
2017.07-? ? ? ? ? ? ??咸宁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。